凡在中国境内从事柠檬酸生产的企业,必须建设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不达标的企业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进行停产或限产治理并予处罚。柠檬酸行业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即水中的COD和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高浓度柠檬酸废水经过厌氧处理后,与低浓度有机废水混合进入接触氧化池,再进入气浮系统,最终出水 COD 要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扩改企业发酵行业二级标准(COD ≤300 mg/ L 、S S ≤200 mg/ L 、pH =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