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 暂无联系客服
销售热线:020-82198859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分享到:
点击次数:814 更新时间:2020年04月27日00:10:54 打印此页 关闭

1.jpg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财政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金额见附件1,项目代码:Z135060000007,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 节能环保支出”。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增强预算执行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三、请按照《关于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财资环〔2020〕3号)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资金分配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重点支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风险管控、环境监测,以及应对疫情废物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填报《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报我部和生态环境部备案,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后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分解下达(或审核通过的市县)绩效目标要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附件:1.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2.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3.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财  政  部

2020年2月29日

2.jpg


3.jpg

4.jpg

5.jpg

上一条:重磅!这七种危化企业一律关停取缔! 下一条:卡波姆疯狂的背后!恐怕还要再“疯狂”两个月……